当前位置: 教务首页 > 教务处概况 > 规章制度 > 正文

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创新学分认定范围及实施办法

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创新学分认定范围及实施办法

为了提高学生学习主动性,提高学生探究学习、创新学习的积极性,从学生兴趣和特长出发,尊重个体特点,针对个体条件,实施个性培养,因材施教,取长补短,最大限度的激发学生学习热情,特制订本办法。

  1. 创新学分认定

创新学分是指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从事超出本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社会实践活动,并且取得一定创新意义的智力和体力劳动成果或者其他优秀成果,经过院校两级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评议认定,审核通过后授予的学分,被用于置换的课程学分累计不得超过20学分

二、能够被认定创新学分的成果

主要包括学校组织的各类竞赛、职业资格证书、社会实践成果、自主创业等。

  1. 各类竞赛

    学校或者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竞赛,包括职业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大赛、诗词演讲、朗诵比赛、体育比赛等。比赛规格有国际、国家、省、学校三级,同一比赛取最高成绩,不累加。具体认定学分如下:

    1.国家级

    一等奖12学分;二等奖10学分,三等奖8学分。

    2.省级

    一等奖8学分,二等奖6学分,三等奖4学分。

    3.校级

    一等奖4学分,二等奖2学分,三等奖1学分。

    4.国际级

    因国际级比赛较少,暂将世界技能大赛获奖列入第四类。

    一等奖16分,二等奖12分,三等奖8分。

  2. 能力认证的资格证书

    1.计算机等级证书

    国家二级4学分,国家三级8学分。

    2.其他职业资格证书

    获得经过人力资源保障部认证或者已在行业试行的职业资格证书4学分,其他证书2学分。

    3.外语

    大学外语等级测试六级8学分,4级4学分,A级2学分。

  3. 大学生创业

    1.真实运营项目,已经在工商税务部门注册备案,获得营业资格许可的,每月有固定收入,项目创始人(或者团队)获得12学分,其他参与学生2学分。

    2.试运行项目,获得校级认证,并取得经济效益的,项目创始获得8分,其他参与学生2学分。

三、成果认定相关说明

(一)创新学分申请在每学期期初受理,学生本人填写《创新学分申请表》,写明成果的名称,并附相关的奖状、证书、营业执照、文件、证明等(原件核实、复印件备案)。

)单项认定以获得的最高级别奖项认定成果,且不能重复计算。

)学生申请置换不及格课程的成绩按60分或及格记载。

入学教育及军训、体育、劳动教育、健康教育、安全教育、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形势与政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毕业设计(论文)、顶岗实习不能置换。

(五)学分置换材料须经辅导员初审签字,然后提交给二级学院教学委员会,教学委员会审议通过后,上报给教务处,教务处组织学校专家教学委员会终审。

)学生申请的成绩、学分统一由教务处负责最终的审核教务处对学生学分公示3日,公示无疑义,为学生登记学分,计入学生学习档案。

 

 

附件: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扩招学生学分认定申请表

 

 

 

 

 

 

 

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

2021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