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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考试巡考制度

考试管理是我院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考风建设更是学风建设的中心环节。因此,端正考风、杜绝作弊,创造一个文明的考试环境,应成为期末考试巡考工作的主要任务。为使我院期末考试工作顺利而有序的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试巡考小组人员组成

由学院领导担任组长,小组成员为教务处、学生处、教学质量监控中心、纪检监察处、各系部书记等相关人员。

二、考试巡考小组工作职责:

1.督促各系部领导充分认识考试管理的重要性,动员广大师生共同学习、遵守学院有关考试的规章制度,诚实做人、文明应试。

2.检查各系部的考前准备工作。包括:考场环境卫生,考场清场情况,监考教师到位情况,学生座次安排是否合理,是否按时发卷、收卷、打铃等。

3.在考试过程中巡视、检查考场纪律。包括:监考教师是否认真监考,考生是否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发生。

4.规范佩带标志,考前15分钟到指定地点集合,直到考试结束,中途有事需请假。

5.协助各系部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并随时将情况汇报给组长。

6.各小组成员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不得随意干涉考生考试和监考教师的工作。

7.考试监察小组每天下午考试结束后到教务处集中,对一天的考试监察情况进行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