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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高职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教学部:

根据学院教学工作总体部署,现将本学期高职期末考试工作做出安排,请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加强考试的组织与管理,在试卷命题、考务管理、试卷评阅、试卷分析、成绩登录、考试材料归档等方面做到科学规范,确保期末考试工作圆满完成。

一、命题工作

各教学部门要认真组织期末考试的命题工作。考试试卷要依照《考试工作管理规定》第三章试卷命题与审题的要求进行命题,重视试卷的质量。

二、考试安排

1.组织形式

期末考试分为两种组织形式,公共理论课考试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公共考查课、专业课考试由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分别组织。专业考试课要求试卷形式为纸质试卷,如需安排线上考试请提交线上考试申请。

2.考试时间

根据学院总体工作安排,本学期期末考试于2024年1月10日前全部结束,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1)公共理论课考试具体安排

计算机应用基础:2024年1月2日8:40-10:10

       2024年1月2日10:20-11:50

2024年1月2日12:50-14:20

                2024年1月2日14:30-16:00

大学英语一、酒店英语三、空乘英语一、旅游英语、食品专业英语、民航商务英语一:

2023年1月3日9:00-10:30

思想道德与法治:                         2023年1月4日9:00-10:30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2023年1月5日9:00-10:30

2)公共考查课、专业课考试的考试时间由各院系部自行安排,请避开公共课考试时间。考查课以随堂考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截止时间为理论课教学周的最后一周;专业考试课考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至2024年1月5日,各院系部在拟安排的课程考试的3周向教务处报送考试安排及相关材料,以便教务处开展试卷审查、制卷等工作,避免延误考试时间。

3)各二级学院、教学部报送的考试材料包括由部门负责人、专业(教研室)主任签署过审核意见的理论考试课程的试卷、评分标准、标准答案、考查课和实操课的考核方案(可参见附件1),《期末考试试卷统计表》(附件2),《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高职期末考试安排表》(附件3),命题评审表(附件6)。

3.考试安排要求

各院系部在进行高职期末考试安排时,注意与相关部门做好协调工作,避免出现考试冲突,公共考查课、专业课考试需各院系部自备草纸、考场座位图、学生名单(可参见附件4)。

三、监考要求

监考工作要依照《考试工作管理规定》(http://www.lnxdfwxy.com/jwc/

jwcNewsInfor.aspx?id=138)第七章监考职责中的要求完成监考工作。

四、考场布置

考场布置要保证卫生情况良好,座位横向间距至少有2个座位的宽度(80厘米),桌内无物,桌口向前。普通小教室安排30名考生,座位按“7887”或“8778”排列,监考人员2人;公共教室安排50名学生以内的独立行政班参加考试,不安排混合的行政班参加考试,座位按4纵列排列,监考人员3人(106教室安排31-35名考生,监考人员2人)。

五、试卷调度与管理

1.公共课考试和专业理论课考试试卷的调度统一由教务处负责,届时监考教师到指定考务室签收试卷。各院系部分别组织的其他类别考试由各部门负责相关调度与管理工作。

2.考试结束后,记录好试卷实收情况,及时将试卷交由教务处统一保管。

3.线上考试科目请任课教师提前两周上传题库,提前一周组卷并发布考试。

六、评卷及成绩登录

1、请各院系部提醒评卷老师在评卷期间请勿将试卷带离阅卷室,试卷评阅后请及时交回到教务处,并保证试卷封皮处填写的评卷人与实际评卷人相符。所上交的所有课程的成绩必须呈正态分布

2、请各院系部在2024年1月10前完成期末成绩的网上录入工作,(校内网址为:http://192.168.100.34;校外网址为:http://61.161.240.116)。

3、请任课教师认真核对录入的学生成绩,成绩提交后不得更改。如因成绩录入错误等情况确需更改成绩的,任课教师需进入教务管理系统,申请修改成绩。

4. 成绩登记表审核工作

请各二级学院、教学部部门负责人、专业(教研室)主任、任课教师根据学院要求,认真审核学生成绩登记表后签字,以考试日期为单位,将同一考试日期内所有考试科目的学生成绩登记表收齐后,于考试结束后3天内将成绩登记表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教务处,教务处审核未通过的成绩登记表,需相关部门重新提交并附情况说明。

七、取消考试资格与缓(补)考安排

1、各院系部在考试3天按考试科目提交取消考试资格学生名单(附件5),学生是否具有考试资格请查看《考试工作管理规定》,并实行“零申报”制。

2、缓(补)考安排

1) 学生申请缓考必须严格按缓考的有关规定在考试的3天“缓考申请单”报送到院系,由院系统一上交到教务处审核。其中因病重(住院)等不能参加正常考试,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书;因公外出不能参加正常考试,经系部严格审查后,报教务处批准,方可缓考。考试成绩不及格或其他符合补考规定的学生可以参加补考。缓(补)考时间定于下学期开学初,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申请缓考后不再提供补考的机会,补考不接受缓考申请;考查课不安排缓考。

3) 缓考成绩按正考分数计入,补考成绩合格均按60分计入;无论任何原因,学生不参加补考,其成绩均按0分计入;未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安排的课程期末考试或补考,不向任课教师提供录入学生成绩的权限。

八、相关要求

1. 专业课考试需要任课教师在考试期间到达考场巡考,核查试卷情况。

2. 请各二级学院、教学部高度重视期末考试工作,按照学院规定做好考试安排,认真组织好考查课、专业课考试工作。

3. 请各院系及时通知学生考试信息,要求携带学生证、身份证准时参加考试;并组织学生认真学习“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考试工作管理规定”和“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考试违纪、作弊认定与处理办法(试行)”,做好考风考纪的宣传和教育。

4. 考试结束后,各院系部要对本学期期末考试情况进行总结,找出不足,以指导今后工作。

5. 本次期末考试试卷命题、试题保密、监考、试卷请阅、成绩录入等工作,严格遵循《考试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对于违反规定的教师,按照《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中的条款给予相应处理。

希望各教学部门根据学院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期末考试的组织与管理工作,圆满完成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

附件1:期末理论课试卷样例、评分标准样例及试卷规范

附件2:期末考试试卷统计表

附件3: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高职期末考试安排表

附件4:期末考试考场学生名单样例

附件5:取消考试资格学生名单样例

附件6:命题评审表



                                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