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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教学部:

为保证新学期教学工作正常稳定运行,根据学院教学工作安排,现将学期初教学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请各二级学院、教学部提交本学期课程标准、学期授课计划、手写前三周学期教案等教学资料。二级学院、教学为单位提交手写前周教案课程标准学期授课计划的电子版各二级学院、教学做好数量统计并注明未提交教学文件材料教师的姓名及原因并于2023915下班前,将上述教学材料及附件1上交至教务处。

2.检查教师(含外聘教师)授课准备及教学秩序情况。

3.按课堂十规相关制度,检查期初学生是否按时到课,有无早退及旷课情况,以及课堂纪律、课堂学习气氛、课堂秩序等情况。

4.教室的借用、管理及维护情况,检查各教学场所(教室、多媒体、实训室、计算机房等)设备设施运行、使用等情况。

二、检查时间

925928

三、检查形式

本次期初教学检查实行院、部自查和教务处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各院、部自查为主,教务处负责组织进行实地查和随机抽查,抽查的重点是各院、部教学检查工作开展和执行情况。

四、组织要求

1.各二级学院、教学要认真组织、部署坚持每日巡查。

2.各二级学院、教学负责人要对本单位的教学准备、教学运行、教学资源保障情况认真进行自查,通过巡视检查全面掌握教学准备情况和教学运行状态,及时了解教学情况。

3.各二级学院、教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查明原因,及时反馈有关部门及个人,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理。

4.各二级学院、教学要在自查的基础上,依据检查内容对期初教学检查认真总结,总结报告经院、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将电子版和纸质版于928下班前交至教务处。





附件1:教学材料交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