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职业教育拟招生专业设置管理工作的预通知》,依据《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及有关要求,为做好我院2024年新增专业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优化专业结构
各二级学院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按照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任务要求,服务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一圈一带两区”以及农业强省建设,紧密对接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重点领域高端化、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要求,按照“聚焦特色、控制规模、保证质量”的原则,严格对照职业教育办学基本要求,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和优势特色,深入分析行业发展、产业规划与社会需求,科学合理规划本校专业设置,使专业发展规划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相协调,做好2024年学院新增专业申报工作,切实提高我省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契合度,东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
二、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高职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及有关要求,依据《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和2023年新增补专业清单(见附件1),做好2024年新增专业申报工作。
2.2024年辽宁省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新增专业、2024年辽宁省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新增专业方向须填报《辽宁省高等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申请表》(见附件2),并准备专业设置可行性报告和人才培养方案等佐证材料。
3.请各二级学院于11月16日下班前将上述材料报到教务处,教务处进行统计汇总报学院党委审议后统一上传至“辽宁省职业教育管理与服务平台”,逾期不再受理。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教务处:耿芳,13897904045
邮箱:420053891@qq.com
附件:1.2023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增补清单
2.辽宁省高等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申请表
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