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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兴辽卓越校”和“兴辽卓越专业群” 建设典型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精神,以推进“兴辽卓越校”建设和“提质培优”行动计划,认真总结并充分提炼我校近年来办学成果,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进一步提升学校办学水平,经研究,卓越办决定开展“兴辽卓越”建设典型案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格式标准

图文并茂,资料翔实,案例文本字数不超过 3000 字。案例指南见附件1,撰写说明见附件2,格式要求见附件3


二、评选结构标准

案例结构包括实施背景、主要做法、成果成效、经验总结和推广应用等。


三、评选内容标准

案例应具有时代性、典型性、示范性、创新性和可推广性,应体现问题意识,主旨清晰,逻辑严密。

1.立德树人、教育创新案例。

深入挖掘学校治理、党建和思政、“五育并举”育人,校园文化建设、重点介绍具体运作模式、保障机制和显著成效等

“三教改革”、专业建设与动态调整、人才培养、科技创新、社会服务、助力乡村振兴、国际交流与合作、人才引进与教师发展、教育评价改革、教育综合管理、数字化改革等方面的改革探索和创新举措,为解决教育教学过程中的现实问题提出的新思路、新模式、新方法。重点介绍具体运作模式、保障机制和显著成效等

典型人物重点介绍成长历程和做出的突出贡献

2.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案例。

深入挖掘产业与专业融合发展、相互促进及校企紧密合作等。

与行业龙头企业、境内外院校开展专业学科建设、人才协同培养、文化传承互动等;

对接行业企业转型升级开展的科技攻关、科研产品转化和社会服务;

行业(产业)学院、校际合作联盟等合作育人平台共建、共建共享实训基地;

探索引企入校和引校入企合作、开展订单班、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等。

重点介绍运行机制、相关制度和成效等方面的生动实践


四、评选及奖励

1.学校将对所征集的案例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本次案例征集分别按参评总数的 10%20%30%评选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2.获选案例按获奖等级颁发证书并统一编制成册。


五、时间要求

请各位评审专家于1115日前,将附件4(评分表每个案例一份,共21份)、附件5(排序表,共1份),提交到卓越办。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雪婷

联系方式:204-8808563213624065345(微信同步)





 教务处|卓越办

                                       2023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