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教师业务档案是学院重要的信息资源,对加强教师管理,提高办学质量,深化高职院校教学改革都起着重要的作用。为促进我院教学管理和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教师档案材料的收集和管理工作,更好地掌握教师教学、科研与教研教改信息,为加强教师管理提供详实的材料,依据我院《教师业务档案管理规定》的要求,建立和完善我院专职教师的个人业务档案。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教师业务档案内容共分以下二个方面材料:
1、教师自然情况。
2、教师业务活动纪实情况。主要包括教学情况;教科研成果情况;教师奖惩情况;教师进修、培训情况;企业实践情况;自然情况变更情况。
具体内容见《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业务档案材料指导目录》。
二、材料整理要求
1.建档材料时间界定为2023-2024学年第一期,其中教师自然情况时间界定为2023年12月前。教师业务活动纪实材料均为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在我院任教期间的材料。对于已经建档的专任教师,本次只需提交本学期的教师业务活动纪实材料即可。
2、教师个人业务档案材料必须按顺序排列,并附上教师业务档案佐证材料目录,装入档案盒中。
3.请各学院于2024年1月3日前收齐并提交专职教师业务档案的书面材料和电子表格材料。
附件:
1. 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业务档案材料指导目录
2. 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业务档案目录
3.教师业务档案登记表
4.教师自然情况佐证材料目录
5.教师业务活动纪实佐证材料目录
6.教师业务档案交接总目录
教务处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