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训室是教学、科研的重要场所,实训室的安全是实践教学工作正常运行的重要保证。凡进入实训室工作、学习的人员必须遵守此制度。
二、实训室要有防火、防爆、防盗、防破坏的基本设施。实训室的安全工作要有专人负责,对实训室的安全工作进行经常检查,并作好记录。
三、实训室的煤、水、电和贵重材料要有专人保管、定点存放、有领用办法和使用记录。
四、实训室的环境和设施要达到国家要求的标准或设备要求的通风、照明、温度等各项标准。实训室的水、电、气等设施布局要安全、规范。
五、进入实训室工作、学习的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实训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必须听从实训室管理人员的安排,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用实训室的器具设备,不得随意开(断)电源和其他开关等。
六、实训室内严禁一切危害或可能危害实训室和实训器具设备安全的活动。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实训管理人员有责任及时给予制止,对造成后果的要追究其责任。
七、进入实训室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安全作业规程。在使用和操作设备时,严禁违规操作,以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
八、实训室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实训器具设备的安全性进行检查,尤其应注意定期检查器具设备的接地线及电源线应定期检查,确保接地良好和电源线的绝缘良好。若有不安全隐患应及时排除或向主管领导反映。对造成安全事故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九、实训室严禁任何人员吸烟、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物。实训教师和实训管理人员对保持实训室的卫生、整洁环境负有责任,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十、实训室内的储物柜、重点设备电门、电钮的钥匙应妥善保管,不得乱丢乱放。实训室管理人员不得将所管场所的门锁钥匙交给学生。无教师或管理人员在场,不得同意学生进入实训室。
十一、实训室管理人员离开实训室时,必须认真检查水、电、气、液等情况,杜绝 “滴、漏、跑、冒”现象发生,必须切断电源和关闭所有应关闭的设备,关好门窗。
十二、实训室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实训室管理职责,对因管理疏忽或操作不当而造成的事故,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