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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实训室教师守则

一、开放实训室指实训室对 “第二课堂项目”、“兴趣小组活动项目”、“比赛项目”的开放。

二、开放实训室实训教师应认真履行职责,负责对学生进行管理指导,实训指导,安全和卫生指导,并在开放实训前向学生宣布开放实训室学生守则。

三、开放实训室实训教师应随机检查学生完成实训项目的情况,按时批改实验报告,如有未按期完成规定实训者,应向负责统计开放实训教学情况的教师提交书面报告。

四、教师每学期期中对学生进行一次全面的实训项目期中检查;学期末对学生进行实训项目期末考查。

五、开放实训室值班教师值班期间必须按时进入值班岗位,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时,必须先向负责开放实训的实训中心主任说明情况,安排好替班的教师后方能离开,并将情况作记录。

六、学生实训中发现实训器具设备有损坏的,必须按规定要求在值班日志上登记 ,并要求学生签字。

七、值班教师应在实训完毕后及时检查实训室器具设备状况,有故障或损坏现象,立即登记并报告实训中心主任。

八、教师应严格按照实训室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及要求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