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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专项实训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推进学院实训教学工作,规范日常教学管理工作,现将本学期专项实训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各专业专项实训教学安排,由各二级学院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结合教学需要和教学条件自行做好计划安排。

2.根据一个专业、一个年级、一个实训课程名称的原则,确定实训课程名称,并确定实训指导教师及实训成绩录入教师名单。每个班级专项实训期间指导教师不少于2名。

3.专项实训计划要认真填写相关内容,严格按照实训安排组织教学,一经安排不允许随意改动。教务处将据此核算专项实训工作量。

4.根据学院公共性教学安排的实际情况,制定专项实训计划。

5.请各二级学院于2020年9月11日15:00前将“专项实训周计划”、“专项实训安排表”、“实训周课时统计表”、“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各学院实训周安排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签字版)交由教务处备案。

附件1:专项实训周计划(样表)

附件2:专项实训安排表(样表)

附件3:实训周课时统计表(样表)

附件4: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各学院实训周安排汇总表(样表)

 

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20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