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教务首页 > 实践教学管理 > 实习实践 > 正文

关于加强2014级学生毕业实践环节考核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院系:

为加强学院顶岗实习管理,规范学生毕业实践各环节工作,加强毕业实践环节考核,请各院系按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材料的整理及报送工作。

一、毕业实践环节考核内容      

毕业实践环节考核原则上包括两部分:

1.学生毕业顶岗实习考核

2.学生毕业调研报告(或毕业设计)考核

二、毕业实践环节考核资格

参加毕业实践环节考核的学生应为完成专业计划中规定的课程学习且成绩合格者。

三、毕业实践环节考核要求

(一)毕业顶岗实习考核

1.考核目标

考核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顶岗实习任务情况,考核学生结合实习实践提高自身的职业技能和综合能力及培养良好的职业素质提高学生的综合岗位能力情况。

2.考核要求

(1)学生顶岗实习完毕后,应认真进行个人总结,完成总结报告,填写《学生顶岗实习手册》。

(2)对顶岗实习学生实习环节的考核应由学院和实习企业双方共同完成,以保证学生顶岗实习取得良好效果。

(3)学生顶岗实习重点突出“职业素养、职业技能、综合能力”三个方面的内容的考核与评价。

3.考核方式

(1)考核应从学生遵守纪律、日常表现、工作能力、技能操作、职业素养、完成实习任务情况、实习日志记录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2)考核应由企业指导教师和校内指导教师共同参与,对学生实习总体情况进行评价。

4.成绩评定

考核成绩分为优秀、良好、较好、合格、不合格五个等级,各系部应结合学生顶岗实习情况,完善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工作。

(二)学生毕业调研报告(或毕业设计)考核

1.考核目标

考核学生综合掌握专业基础知识、理论的能力,以及在毕业顶岗实习过程中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另应提倡充分体现学生的独特见解或创造性,并对实际工作有一定的实用价值。

2.考核要求

(1)在考核学生巩固和运用所学专业知识的能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的同时,还应考核专业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要求学生应用所学的专业知识,根据专业特点和发展情况,深入实践一线,按照给定的选题,进行研究探讨,在老师的指导下,按要求独立完成相应的调研报告(或毕业设计)。

(2)考核要加强过程研究与指导过程。在毕业考核中,学生应在老师指导下,独立完成毕业调研报告(或毕业设计)任务。

(3)要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性。指导教师应在对学生的毕业调研报告(或毕业设计)指导过程中应撰写评语。

3.考核方式

撰写毕业调研报告(或完成毕业设计方案及作品制作)。

4.考核标准

(1)毕业调研报告考核标准

报告应结构合理,指导思想明确,考虑问题全面,论证充分,记录数据准确可靠,文理通顺、层次分明、逻辑性强、书写工整、整洁。

(2)毕业设计考核标准

学生应按要求,完成毕业设计的资料,包括毕业设计开题报告、设计作品、设计文案,并按照设计资料的质量、数量、阶段性效果综合评定毕业设计成绩。

5.成绩评定

(1)毕业调研报告(或毕业设计)成绩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个等级。一般优秀率不超过15%,优良率不超过75%。

(2)毕业设计形式进行考核应组织作品答辩,集体评审。毕业调研报告的考核形式可由院系部自定,具体考核方案及评分标准由各院系结合专业特点自行拟定。

(3)考核成绩为不合格的学生不予毕业,可申请随下一届补做一次。学生补做毕业调研报告(或毕业设计)由原所在院系安排,期间的一切相关费用由学生自理。

四、毕业实践环节考核材料要求

(一)以院系为单位,报送毕业实践环节考核方案,方案中应说明学生考核的方式、时间、地点、学生上交材料要求、达到何种预期效果。并将“毕业实践环节考核方案”、“毕业答辩安排”或“毕业调研报告评审安排”于4月12日前报送至教务处。

(二)各院系应于4月21日前完成毕业实践环节的相关评审或答辩工作,并于4月26日前上交顶岗实习工作总结及毕业调研报告评审(或毕业设计答辩)工作总结。

(三)各院系应组织好毕业实践环节的成绩评定、登记工作,并于5月10日前完成毕业成绩的网上登陆、资料收集等工作。

 

 

 

 

 

 

 

 

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17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