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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公共选修课申报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行政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共选修课建设,即将开展公共选修课新课源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课原则

1.公共选修课主要包括人文社会、自然科学、艺术健康三类课程,学时统一为30学时。课程内容应重视提高学生的科学精神和文化素养,可以使学生了解不同专业前沿的知识和最新动态。

2.公共选修课经审核开课后,任课教师需保证连续开课。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停课,需在每学期排课前向教务处提出申请。

二、申报资格

申报人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对于申请的公共选修课应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资质证明可以是学历证书或是培训经历。

三、申报要求

1.请各申报人于11月5日前将“公共选修课申报表”和资质证明交教务处。

2.教务处将根据申报表对新课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将安排任课教师试讲,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已经列入公共选修课课源的课程,默认为每学期均开设,如有不能任课教师不能开课,请提交停课申请,今后该课程将不列入公共选修课课源。

附件1:公共选修课申报表

附件2:公共选修课课源

附件3: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试行)

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