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是教学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检验教学效果、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为促进我院学风建设,加强考纪教育,创建文明、公平、公正的考试风气,特制定本意见。
一、严把学生考试资格审查关
考试前由任课教师对学生进行考试资格审查,并于考试前两周将取消考试资格学生名单及原因以书面形式经二级学院院长批准,报学生处和教务处。无论何种原因,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取消学生考试资格,不得参加本课程的考核,期末考试成绩以零分计:单门课程缺课累计达本学期授课学时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以上者;实训缺课累计达本学期实训课时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以上者;单门课程全学期缺交作业(实验报告)累计达到应交次数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以上者。
二、试卷命题与审题
根据课程标准要求统一命题,试题应全面检测学生的学习质量,题量适当,难易适中,各试卷的试题重复率不得超过30%。
试卷命题审核工作由专业主任及二级学院领导负责,必须严格按课程标准及考核方案要求审查试卷,并签署审核意见,严格避免有缺陷、不完整的试题出现,对不符合要求的试卷要重新组织命题。
三、严格履行监考职责
监考人员必须严格履行监考职责,做好考前、考中、考后的各项工作。如发现考生有违纪或作弊行为,并立即报告巡考及时处理,决不姑息。(详见附件1)
四、评阅卷及成绩评定
试卷要严格按照统一标准公正、合理评阅,成绩审核要准确、认真,严禁出现成绩漏评、误评等现象,上成绩报要及时。成绩一经评定,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成绩,否则按违纪处理。
各门课程成绩评定结果应呈正态分布,如若成绩评定结果没有呈现正态分布,则需要任课教师提交书面材料,经专业主任、二级学院院长签字后报给教务处审批。评阅卷结束后,任课教师要认真做出试卷分析,各专业组织任课教师对考试情况进行分析总结。
五、深入开展考风考纪教育的活动
各二级学院要广泛宣传教育,使广大学生进一步端正学习态度,组织学生学习考试管理和违纪处分等相关规章制度、提高遵守校规校纪的自觉性,严守纪律,认真准备,诚信考试。(详见附件2、3)
考风考纪是促进良好学风形成的一项重要工作,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考试安排,进一步细化各项考试管理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净化校园考试环境,形成良好学风校风。
附件1:学生考试违纪作弊认定与处理办法
附件2: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学业预警制度
附件3:诚信考试承诺书
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
教务处
2020年12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