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院各教学场所实训室基本情况核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部门:
根据学院相关工作安排结合各教学单位实践教学场所发生变化的实际情况,现决定对我院各教学单位实训室(包括体育馆等实践教学场所)基本情况进行核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围包括全院各教学单位实践教学场所(含新建/改造)。各实训室由所在二级学院填报;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体育馆由公共教学部负责填报。
二、各教学单位要以此次核查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实训室职能、名称,明确实训室管理责任人、安全与卫生负责人,清查使用教学仪器设备,更好地发挥实训室的教学功能和作用。
三、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实训室核查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填报,准确核实各实训场所仪器设备数量、实训室开课情况等,确保数据准确、详实。
请各教学部门认真填写《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实训室基本情况核查表》和《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实训室设备信息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于9月6日下班前将纸质签字版和电子版一并报送到教务处。
附件:
1. 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实训室基本情况核查表
2. 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实训室设备信息表
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 教务处
202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