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部门: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省级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培训工作(第二批)的通知》(辽教办[2017]176)号精神,我院组织开展2017年度省级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培训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项目
培训内容为职业教育方针政策、专业教育教学理念、教学改革成果、教育技术应用、专业课程的新知识、新内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等。
二、培训对象
1、培训对象为我院现从事相关专业教学工作的骨干专任教师或相关专业带头人。各教学部门申报各培训项目参培人员,每项目限2人(含2人)以下。
2、2017年度已参加省级培训的教师,不得再次申报。
三、培训形式和时间
培训工作由我省职业教育教师培训基地及省教育厅指定的院校具体承办,培训形式为脱产集中学习,培训时间参见附件1。
四、培训考核
学员培训结束经考核合格后,由辽宁省教育厅和承办单位共同颁发培训证书,优秀学员颁发优秀学员证书。
五、培训报名
1.各教学部门认真组织本部门任课教师报名参训,教师报名登陆辽宁省职教师资培训管理系统进行报名,网址:http://www.gytaobao.cn:9010/lnszpx/(具体操作请参考登陆页面的学员手册)。
2.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7日8时起至15时截止。
3.学院将在各部门报名的基础上,按照省教育厅的有关要求确定参训人员。
4.省教育厅将根据网上报名情况,最终审核确定各类培训教师的名单。确定参加培训的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退出,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且三年内学院不再安排其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学习活动。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洪姝琦
联系电话:15241793097
电子邮箱: 1743599750@qq.com
附件:
1. 2017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项目(第二批)汇总表
2. 职业院校教师培训项目方案(见辽宁省职教师资培训管理系统)
教 务 处
2017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