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院系部: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推荐2018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裁判员、监督员的通知》文件精神,决定开展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裁判员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根据学院开设专业现状,针对2017年各设置赛项,根据自愿原则,推荐相关拟设裁判员1名。
二、推荐条件及程序
(一)专家、裁判员基本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操守和心理素质,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廉洁公正,责任心强;
2.专家负责本组赛项技术文件编撰、赛事规程制定、竞赛命题、赛项裁判人员培训、赛项说明会组织等有关工作。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熟悉省内该专业的技术标准和业务流程,熟悉职业教育和竞赛工作。
3.裁判员需具有高级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熟悉赛项所涉及职业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4从事赛项所涉及专业(职业)相关工作5年以上(含5年),具有丰富的考评工作经验,能够独立进行评判和评价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临场应变能力;
5.具有两届以上省级或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经验的专家、裁判员优先选聘;
6.自觉遵守《辽宁省职业院校大赛专家与裁判工作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
7.本人自愿、工作单位支持,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岗,并能按要求承担和完成所委托的工作;
8.年龄原则上应在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
三、材料报送要求
1.请各院系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工作质量,并按时限报送裁判员推荐表及汇总表。
2.请各院系将裁判员的推荐表(一式两份)、汇总表(一式一份)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于2018年1月5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推荐表及汇总表中的赛项名称及赛项组别请严格按照附件1进行填写。
4.裁判员推荐人数每专业不超过2人。
联系人:葛柄含
联系电话:88085632
附件1:2018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拟设赛项
附件2:2018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裁判员推荐表
附件3:2018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裁判员推荐汇总表
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1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