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
期中教学检查是学院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现将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教学检查时间
10月23日-11月3日
二、教学检查主要内容
(一)各院系部教学活动检查
1.教学质量检查
各院系部负责人以及专业主任,应深入课堂,对不少于30%的校内初、中、高级职称任课教师及外聘教师进行全面教学质量检查,主要针对以下几个方面:
(1)任课教师是否严格执行教学计划,是否有随意调课现象。
(2)任课教师课前准备是否充分。
(3)任课教师的教学环节设计是否科学合理。
(4)任课教师是否具备较强课堂组织管理能力。
(5)任课教师的作业布置和批改是否充分。
(6)任课教师教学文件是否齐备,教学资料准备是否认真完成。
2.学生学习效果检查
各院系部负责人以及专业主任要全面检查学生课堂秩序及学习效果,对各专业不少于20%的班级进行全面教学秩序检查,主要针对以下几个方面:
(1)学生是否有旷课、迟到、早退现象。
(2)学生是否有带早餐进入教室,或上课期间吃零食的情况。
(3)学生上课期间遵守教学秩序情况,是否存在交头接耳、睡觉、玩手机等现象。
(4)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状态及学习过程中的存在的问题。
(二)规范教学秩序检查
1.教务处将以日常教学巡查的形式。
2.对任课教师授课计划、教案(课件)及教学资料的检查 (1)授课计划以2学时为单位编制,明确了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具、课后习题。落实了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要求。
(2)教案:教学目的明确,在教学组织上能做到教学重点突出、有解决教学难点的方法;教学内容和教学过程设计合理。
(3)教学资料:课程标准(或大纲)、参考资料、教学视频等资料是否齐备,资料编制是否科学规范能够满足教学需要。
(4)教学进度及作业 :是否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内容和教学计划进度教学、课内实验完成度。作业布置次数达到要求,批改仔细认真。
3.期中网上评教工作是教学检查的一部分,请各院系按网上评教通知要求进行(详见附件3)。
三、其他事宜
1.请各院系部于11月10日下班前将本部门“期中教学检查自查总结”和期中教学检查(教师)学生教学质量评价表报送至教务处。
2.请各院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积极认真的做好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检查结束后各院系应根据检查情况和学院的要求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在后半学期的教学工作中不断改进管理方式,立足实效,切实做好教学常态化管理。
附件:
1、期中教学检查(教师)听课质量评价表
2、期中教学检查(教师)学生教学质量评价表
3、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中网上评教
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17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