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部门: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省级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培训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17]83)号精神,我院组织开展2017年度省级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培训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项目
培训内容为职业教育方针政策、专业教育教学理念、教学改革成果、教育技术应用、专业课程的新知识、新内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等。各类培训项目计划见《2017年辽宁省职业院校师资集中培训项目汇总表(高职)》(附件1)。
二、培训对象
1、培训对象为我院现从事相关专业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各教学部门申报各培训项目参培人员,每项目限2人(含2人)以下。
2、以下培训项目申报人员须为我院示范校重点建设课程负责人申报。
LN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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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关键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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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N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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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骨干教师执教能力提升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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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N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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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课堂”设计与实施能力提升骨干教师培训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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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N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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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中、高职院校青年教师现代职业教育 教学能力提高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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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N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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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院校混合式课程建设教学能力提升培训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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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N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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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教师职业教育教学能力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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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N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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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院校职业化专业课程体系构建 及项目化课程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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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以下培训项目申报人员须为我院慕课课改助课教师申报。
LN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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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职业院校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设计与资源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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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N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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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中高等职业院校双创时代,互联网+背景下职业师资能力提升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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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培训形式和时间
培训工作由我省职业教育教师培训基地及省教育厅指定的院校具体承办,培训形式为脱产集中学习,培训时间参见附件1。
四、培训考核
学员培训结束经考核合格后,由辽宁省教育厅和承办单位共同颁发培训证书,优秀学员颁发优秀学员证书。
五、报名流程
1.各教学部门认真组织本部门任课教师报名参训,填报《2017年辽宁省职业院校师资集中培训报名表》(附件2),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于5月10日13:00点前将电子版以及纸质版报名表报送到教务处。学院将在各部门报名的基础上,按照省教育厅的有关要求确定参训名单。
2.经学院批准确定参加培训的教师需进行网上报名,同时进行各级审核。网上报名、审核的有关流程另行通知。
3.省教育厅将根据网上报名情况,最终审核确定各类培训教师的名单。确定参加培训的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退出,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且三年内学院不再安排其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学习活动。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洪姝琦
联系电话:15241793097
电子邮箱: 1743599750@qq.com
附件:
1. 2017年职业院校教师培训项目汇总表
2. 2017年辽宁省职业院校师资集中培训报名表
教 务 处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