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院系: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推荐2017年辽宁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专家、裁判、监督员的通知》(辽教办电[2017]23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专家、裁判员、监督员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根据学院开设专业现状,针对2017年各设置赛项,根据自愿原则,推荐相关拟设赛项专家1名、裁判1名、监督员1名。
二、推荐条件及程序
(一)专家、裁判员基本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操守和心理素质,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廉洁公正,责任心强;
2.专家负责本组赛项技术文件编撰、赛事规程制定、竞赛命题、赛项裁判人员培训、赛项说明会组织等有关工作。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熟悉省内该专业的技术标准和业务流程,熟悉职业教育和竞赛工作。
3.裁判员需具有高级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熟悉赛项所涉及职业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4从事赛项所涉及专业(职业)相关工作5年以上(含5年),具有丰富的考评工作经验,能够独立进行评判和评价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临场应变能力;
5.具有两届以上省级或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经验的专家、裁判员优先选聘;
6.自觉遵守《辽宁省职业院校大赛专家与裁判工作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
7.本人自愿、工作单位支持,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岗,并能按要求承担和完成所委托的工作;
8.年龄原则上应在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
(二)监督员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工作负责、原则性强;
2.熟悉大赛政策与制度,具有5年以上管理工作经验,具备赛项监督所需的沟通与管理能力,能够独立开展工作;
3.自觉遵守《辽宁省职业院校大赛赛项监督与仲裁工作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
4.本人自愿、工作单位支持,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岗,并能按要求承担和完成所委托的工作;
5.年龄原则上应在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院系填报专家、裁判员、监督员推荐表(附件1)和汇总表(附件2),并于2017年2月26日14:00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2份、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
联系人:葛柄含
联系电话:88085632
附件1: 2017年辽宁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专家、裁判员、监督员推荐表
附件2: 2017年辽宁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专家、裁判员、监督员推荐汇总表
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17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