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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中职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各院系部、附属中专部:

根据学院教学工作总体部署,为了确保中职期末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安排

中职在校各班结课时间为1227日,期末考试将于1226日至30日进行,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二、日程安排

1.考查课安排

考查课程考试应在教学最后一周由任课教师自行组织。

2.考试课安排

教务处负责统一组织理论类考试,各院系部组织本部门的实操类考试。其中,理论类考试时间为1228日29日;各院系部考查及实操类考试于1228日前结束。各教学单位请于11月30日前报送本单位的实操类考试安排。

三、命题要求

1.理论类考试课程,应出难易程度相同的期末考试卷3套,另附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考试命题既要突出考查学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又要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实践类考试课程,各院系要根据各专业相关企业岗位需求,进一步更新、完善实操类课程考核项目及要求,细化评价标准。

3.请各院系部于11月25日前将期末考试统计表(见附件1),全部考试试卷、标准答案(见附件2)经院系部负责人、专业(教研室)主任签署审核意见后送交教务处。

四、评卷及成绩上报

1.2016年12月29日-2017年1月4日进行试卷评阅工作,课程成绩应呈正态分布。

2.请任课教师认真核对录入的学生成绩,成绩单提交后不得随意更改。

3.请各院系部主任、专业(教研室)主任根据学院要求,认真审核“中职期末考试课成绩单”(附件3)后签字,并将本部门所有成绩单收齐后,于201715日前将成绩登记表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教务处。

五、缓(补)考安排

学生需申请缓考,请各相关班主任老师按缓考的有关规定提前至少3天将“缓考申请单”报送教务处审核后方可缓考。凡符合补考规定的学生可以参加补考,中职缓(补)考将于开学后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相关要求

1.请各院系部高度重视期末考试工作,按照学院规定做好考试安排,认真组织好考查课、实操课考试工作。

2.本次期末考试试卷命题、试题保密、监考、试卷评阅、成绩录入等工作,严格遵循《考试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执行,请院系部严格管理,做好期末考试各环节的审核、监督工作。

3.请各班主任及时通知学生考试信息,要求携带学生证、身份证准时参加考试,并组织学生认真学习“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考试工作管理规定”和“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考试违纪、作弊认定与处理办法(试行)”,做好考风考纪的宣传和教育。

 

附件1:期末考试统计表

附件2:期末理论试卷及评分标准样例

附件3:中职期末考试课成绩单

 

教务处

   2016年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