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组织开展2016年度省级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培训工作已经结束,为更好地掌握与了解我院教师学习情况,加强对教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请学院各院系部提交结业证书、学生登记表、学习总结,具体要求如下:
1.以院系部为单位,提交结业证书复印件、学生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学习总结(不少于2000字)。
2.请各院系部于9月13日下班之前,将上述培训材料提交至教务处。
教务处
201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