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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1关于全面修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各院系部:

    为进一步提高专业建设水平,规范教学管理,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学院决定开展新一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明确各专业的建设发展思路,建立专业建设工作的常态约束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与修订,要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增强特色为重点,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要把我院示范校建设和专业评估工作的成果落实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将人才培养的先进理念和成功经验体现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要充分借鉴教育部发布的《高等职业院校专业教学标准》和省内外国家示范(骨干)院校重点特色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结合我院实际开展方案的制(修)订工作。

二、要学习领会《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56号)以及《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2015-2018年)》《辽宁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精神,充分融入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新理念新举措,在对本专业进行全面深入的调研、论证的基础上,认真修订和完善2016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三、各专业要以教育部最新修订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为指导,规范使用专业名称,进一步明确人才培养目标与规格,加强系统化设计,全面梳理课程体系和教学进程。加大课程整合力度,优化教学资源,科学设置课程数量和内容。加强专业核心课程建设,每个专业3-4门专业核心课。强化课证融合,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课程标准与职业资格标准有机衔接。

四、继续构建以基本素质课为基础,以职业技能课为核心,以职业素质课和职业延展课为支撑的特色鲜明的课程体系。各专业教学总学时控制在2800学时以内,总学分为160学分左右,实践教学比重占总学时(学分)的50%以上。每个学期课内教学周学时应保持在2024学时,要保证周学时的均衡性。基本素质课(公共课)科目与学时数、开课学期等,由学院协调安排,全院统一执行(见附件1)。教学计划编制中不同学期同一课程名称上应加以区别,避免出现不同学期课程名称重复现象。

五、各院系要高度重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和修订工作,认真布置,抓紧落实,优质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促进专业建设水平稳步提升。学院将组织校内外专家对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审核论证,在专家指导下逐步推进人才培养方案的优化。各院系在教育教学的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切实维护人才培养方案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六、我院中高职一体化的五年制专业、招收“三校生”的高职专业、中职三年制专业,须参照上述要求制定独立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七、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按照统一要求的规范格式报送(见附件2)。各院系将修订后的人才培养方案于415日前报送教务处,电子版报送邮箱为420053891@QQ.com,纸质版需与电子版保持一致,经专业主任和院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骑缝章。

 

 

附件:

1.《2016版公共课开课计划表》

2.《2016版人才培养方案封面、格式要求、附件样例》

 

 

 

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16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