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学工作总体安排,现将落实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教材征订任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请各教学单位根据各专业教学任务落实需征订的教材。其中,“版本/出版时间”填写教材最新版本时间,“教材性质”填写“教育部规划教材/行业部委统编教材/校企合作开发教材/自编教材/校本讲义/其它”,“教材类型”填写“高职高专/本科及以上/中专/其它”,“教材使用时长”按实际核算时间填写,如在2010年—2015年间使用此教材,则时长为5年,即填写“5年”, 如有我院教师参编的教材,请在“备注”中注明参编教师的姓名。
2. 请各院系认真核对所需教材数量,并填报《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在校学生名单》(附件1)。其中学籍异动的学生(含退学、休学、复学、转学、转专业等)请在在备注中注明。
3. 请各教学单位于11月20日前将《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高职教材任务书》(附件2)电子版和经主任(院长)签字后的纸质版报送教务处,同时报送《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在校学生名单》(附件1),报送后不得随意更改。
4.《“十二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书目》(附件3)作为选用教材的参考。
附件1:《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在校学生名单》
附件2:《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高职教材任务书》
附件3:《“十二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书目》
教务处
201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