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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省级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培训报名的通知

各教学部门: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度省级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培训工作的通知》(辽教办发〔2015213号)精神,我院组织开展2016年度省级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培训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项目

培训内容为职业教育方针政策、专业教育教学理念、教学改革成果、教育技术应用、专业课程的新知识、新内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等。各类培训项目计划见《2016年辽宁省职业院校师资集中培训项目汇总表(高职)》(附件1)。

二、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我院专任教师,原则上为现从事本专业教育教学工作的骨干教师或相关专业带头人。各教学部门申报各培训项目参培人员,每项目限2人(含2人)以下。

三、培训形式和时间

培训工作由我省职业教育教师培训基地及省教育厅指定的院校具体承办,培训形式为脱产集中学习,培训时间参见附件1

四、培训考核

学员培训结束经考核合格后,由辽宁省教育厅和承办单位共同颁发培训证书,优秀学员颁发优秀学员证书。

五、报名流程

1.各教学部门认真组织本部门校内专兼职教师报名参训,填报《2016年辽宁省职业院校师资集中培训报名表》(附件2),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于1815:00点前将电子版报送教务处,纸质版报名表于下学期开学一周内报送。学院将在各部门报名的基础上,按照省教育厅的有关要求确定参训名单。

2.经学院批准确定参加培训的教师需进行网上报名,同时进行各级审核。网上报名、审核的有关流程另行通知。

3.省教育厅将根据网上报名情况,最终审核确定各类培训教师的名单。确定参加培训的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退出,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且三年内学院不再安排其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学习活动。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葛柄含

联系电话:15002409271

电子邮箱: 254310819@qq.com

 

附件:

1. 2016年职业院校教师培训项目汇总表

2. 2016年辽宁省职业院校师资集中培训报名表

 

 

 

 

                        教 务 处

                            201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