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开展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辽服职院发〔2015〕39 号)精神,为科学、规范、高效地做好2015年专业评估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评估原则
1.导向性原则
通过开展校内专业评估工作,引导各院系、各专业注重内涵发展,规范教学文件制定、课程建设、教学改革、专业建设过程管理,进一步明确专业建设方向、目标与任务,促进专业办学水平和社会影响力的提升。
2.建设性原则
专业评估工作坚持“以评促建、重在建设”,通过评估,突出专业特色,凝练专业优势,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使我院专业建设层次和水平迈向新的台阶。
3.科学性原则
专业评估力求反映高职教育改革的基本趋势,遵循专业建设与发展的规律,深刻领会贯彻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高职教育发展的文件精神。科学严谨、客观实际地制定评估指标和评价标准,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地开展评估工作。
4.可测性原则
专业评估的指标体系、评价标准及程序要客观实际、突出重点、简明扼要,有可操作性。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通过陈述答辩、资料汇总、现场核验等方式,多元化测评,全方位考核,准确把握专业建设现状和水平。
二、评估范围
各院系2015年招生的所有高职专业(含专业方向)。各专业方向按独立专业参加评估。
三、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
学院召开专门会议部署专业评估工作,各院系分别动员,全员参与,做好专业评估各项准备工作。
2.自查自评阶段
各院系组织相关专业按照专业评估指标体系自查自评,总结收集有关材料,形成自评报告。
3.专业剖析阶段
各专业主任进行专业剖析与答辩,陈述专业建设现状及发展思路。
4.材料汇总阶段
各院系负责汇总所属各专业的评估材料。评估材料包括:
(1)专业评估自评报告;
(2)专业评估申报表;
(3)与申报表相对应的各项佐证材料;
(4)专业“十三五”建设规划。
5.现场核验阶段
评估专家组到各院系现场核验专业建设材料,量化评分。
6.专家评议阶段
评估专家组召开会议集中评议。
四、评估结果的使用
专业评估结果将作为学院专业优化与布局调整的重要依据,作为学院确定重点建设专业、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重点(示范)专业的主要参考,各院系所属专业的评估等次与学院目标管理考核挂钩。对于优秀等级的专业及所在院系,在其教改立项、教学评奖、教师素质提升等方面予以必要的政策倾斜,对于评估成绩排名靠后的专业予以黄牌警告、限制招生直至停止招生。
附件:
1.2015年专业评估指标体系
2.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专业评估申报表
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1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