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专业评估自评自查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开展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辽服职院发39号文件)精神,现对自评自查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自评自查工作的主要内容
自评自查是专业评估工作的重要部分,是各专业进行自我检查和自我评价的过程。其主要内容包括对本专业基本情况的概述、专业设置、定位及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教师团队建设及师资队伍建设成效与规划、实践教学与能力培养、专业建设特色与创新。要注意实际,切实总结近几年来专业建设的成果,提炼独具特色的专业建设典型案例。
二、自评报告的要求
(一)自评报告的基本结构(提纲)
1、专业基本情况概述;
2、专业设置与人才培养;
3、课程建设;
4、师资队伍;
5、实践教学与能力培养;
6、教学管理与教学效果;
7、专业特色与创新;
8、今后专业建设工作的初步设想。
附录:专业建设典型案例
(二)字数要求
5000字以上(不含附录部分)
(三)报送时间:
各专业自评报告纸质版需经专业主任及院系主任签字,连同电子版于11月6日前报送至教务处。
联系人:李玥
联系电话:88085631
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1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