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教学质量,加强对任课教师授课质量的监控,请学院各院系提交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课程标准、学期授课计划、前三周中高职教案,具体要求如下:
1.以院系为单位提交教师、学期授课计划及前三周教案的纸质版及电子版,其中纸质版的学期授课计划、课程标准需专业主任、系部负责人签字盖章。请各院系部做好数量统计并注明未提交教学文件材料教师的姓名及原因。
2.请各院系部于2015年9月1日下班之前,将上述教学材料上交至教务处。
附件:院系部教学材料上交明细表
教务处
201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