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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FJW-2015062关于征集公共选修课课源的通知

各部门:

为了充实我院的公共选修课课源,提高公共选修课的课程质量,现面向各部门征集公共选修课课源,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公共选修课开设原则

1.公共选修课开设目的是为了拓展学生的知识面,体现文理渗透的思想,课程内容应新颖,能够吸引学生的注意力。

2.公共选修课以介绍性为主,尽量少包含专业性过强的知识,使学生通过学习对感兴趣的内容有初步、简单的了解。

3.公共选修课分为三个系列:自然科学系列、人文社会系列、艺术健康系列。

4.公共选修课均为2学分30学时。

二、教师申报原则

1.各系部教师和各行政部门人员均可申报。

2.申报人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申报人员应具有讲授申报课程的资质,所学专业应为拟申报课程的相近专业,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例如申报人毕业证书、参加过与申报课程相关的进修等。

4. 申报选修课课程的专任教师,本学期任课总课时不超过16学时/周;申报通识选修课助课的行政兼课教师,本学期任课总课时不超过4学时/周。

5. 申报公选课时,请参照《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附件1)的相关规定。

三、公共选修课申报流程

1.申报人填写《公共选修课申报表》(附件2),同时上交拟授课程的课程标准及授课计划,并于824日下班前一并上交教务处(电子版和打印版),逾期不再受理。教案于期中教学检查时一并上交。

2.教务处汇总申报信息后,将对课程进行审批,并组织申报人试讲,试讲安排另行通知。

四、其他说明

1.公共选修课每学期都开设,如申报人不能完成每学期的教学工作,将取消申报人的公共选修课上课资格。

2.目前我院的自然科学系列公共选修课不够充足,请各位教师重点开发自然科学系列的公共选修课。

3.原则上,专业课不得作为公共选修课。

附件1:《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

附件2:《公共选修课申报表》

                                           

 

 

  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15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