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部门: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度省级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培训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15〕45号)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职业教育强省建设五年行动计划》和《辽宁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实施全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意见》,进一步提升职业院校教师专业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水平,2015年度我省将继续组织开展省级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培训工作,现将有关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项目
培训内容为相关专业教育教学理念、教学改革成果、教育技术应用、专业课程的新知识、新内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等。各类培训项目计划见《2015年辽宁省职业院校师资集中培训项目汇总表(高职)》(附件1)。
二、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我院专任教师,原则上为现从事本专业教育教学工作的骨干教师或相关专业带头人。参培教师原则上要求年龄50周岁以下。
三、培训形式和时间
培训工作由我省职业教育教师培训基地及省教育厅指定的院校具体承办,培训形式为脱产集中学习,培训时间参见附件1。
四、培训考核
学员培训结束经考核合格后,由辽宁省教育厅和承办单位共同颁发培训证书,优秀学员颁发优秀学员证书。
五、报名流程
1.各教学部门认真组织参训报名工作,填报《2015年辽宁省职业院校师资集中培训报名表》(附件2),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于5月10日前报送教务处。学院将在各部门报名的基础上,按照省教育厅的有关要求确定参训名单。
2.经学院批准确定参加培训的教师需进行网上报名,同时进行各级审核。网上报名、审核的有关流程另行通知。
3.省教育厅将根据网上报名情况,最终审核确定各类培训教师的名单。确定参加培训的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退出,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且三年内学院不再安排其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学习活动。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葛柄含
联系电话: 024-88085632
电子邮箱: 254310819@qq.com
附件:
1. 2015年职业院校教师培训项目汇总表-高职
2. 2015年辽宁省职业院校师资集中培训报名表
教 务 处
2015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