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8日,商业管理系高元伟老师(《汽车配件与经营》课兼职教师)在未完成规定教学时数的情况下,擅自停课,改变教学进程安排,造成该课程提前结课。根据《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认定为严重教学事故, 给予如下处理:
1.全院通报批评;
2.停止高元伟老师在我院的教学工作,商业管理系做好该课程后续教学任务安排及考试和成绩管理工作。
3.不再聘用高元伟老师为我院兼职教师。
希望广大教师引以为戒,树立良好的教风,切实做好本职工作。希望全院教学部门加强对各教学环节的监督和检查,切实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确保全院教学工作有序开展。
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