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推进学院教学工作,维护正常教学秩序,规范日常教学管理,现将本学期的专项实训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各专业专项实训教学安排,由各院系结合教学需要、教学条件自行做好计划安排。
2.要根据学院劳动周及其他公共性教学安排的实际情况,制定专项实训计划。
3.根据一个专业一个年级一个实训课程名称原则,确定实训课程名称,并确定实训指导教师及实训成绩录入教师名单。每个班级专项实训期间指导教师不少于2名。
4.专项实训计划要认真填写相关内容,严格按照实训安排组织教学,一经安排不允许随意改动。教务处将据此核算专项实训工作量。
5.请各院系于2015年3月6日下班前将“专项实训安排表”、“专项实训周计划”、“实训周课时统计表”(电子版、纸质签字版)交由教务处备案。
附件1:专项实训周计划(样表)
附件2:专项实训安排表
附件3:实训周课时统计表
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1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