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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专项实训有关工作的通知

                           

为切实推进学院教学工作,维护正常教学秩序,规范日常教学管理,现将本学期的专项实训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本学期各专业专项实训教学安排,由各院系结合教学需要、教学条件自行做好计划安排。

2.根据学院劳动周安排实际情况,制定专项实训计划。

3.根据专业实际情况,制定专项实训计划。要求认真填写相关内容,严格按照实训安排组织教学,一经安排不允许随意改动。若确需更改,须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审批通过后方可更改。

4.根据一个专业一个年级一个实训课程名称原则,确定实训课程名称,并确定实训指导教师及实训成绩录入教师名单。每个班级专项实训期间指导教师不少于2名。

5.请各院系于829下班前将“专项实训安排表”、“专项实训周计划”、“实训周课时统计表”(电子版、纸质签字版)交由教务处备案。

附件1:专项实训周计划(样表)

附件2:专项实训安排表

附件3实训周课时统计表

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14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