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完善正方教务系统中各专业课程教学进程的相关数据,保证教学任务的顺利安排,确保各教学计划能够切实有效地贯彻执行,教务处决定开展各专业课程教学进程计划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各专业需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填写《各学期课程教学进程计划表》(附件1),不得随意修改,如发现有随意修改现象,教务处有权进行改正。公共基础课程也需要填写。
2. 2013级、2012级(部分在校专业)各专业只需填写2014-2015学年第1学期至毕业前专业课程教学进程计划,2014级需填写三年课程教学进程计划。
3. 《各学期课程教学进程计划》中,周课时为实际每周上课的课时数。(如30学时课程,需要4节连上,周课时为4,起止周按照实际填写即可)。
4. 各专业周课时不得超过24课时,如超课时,教务处有权进行删减。
请各专业认真填写《各学期课程教学进程计划表》,并在4月25日下班前,将纸质签字版及电子版《各学期课程教学进程计划》交至教务处。
附件:《各学期课程教学进程计划表》
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1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