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核算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讲课工作量:
本学期教师讲课工作量按计划课时为基准,由开课院系部进行核算。跨院系上课教师工作量由开课院系部分别核算。公共选修课由教务处计算,各教学单位不得重复计算。晚间上课按照系数多加0.5计算。
2. 素质教育及体育院队工作量:
由相关部门按实际核算,并将总计结果填入《工作量统计汇总表》中,教务处审核。
请各教学单位同时填写《工作量统计分项表》和《工作量统计汇总表》(详见附件1和附件2)。并于3月17日下班前将纸质版本及电子版本的《工作量统计分项表》和《工作量统计汇总表》交至教务处,纸质版本的《工作量统计汇总表》需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逾期未将《工作量统计分项表》和《工作量统计汇总表》纸质版本及电子版本交至教务处或计算有误的单位,将影响教师课时津贴的按时发放。
附件1:《工作量统计分项表》
附件2:《工作量统计汇总表》
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1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