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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填报“对接产业集群省级示范专业”项目建设任务书的通知

                           

酒店管理学院: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确定“对接产业集群省级职业教育示范专业”2012年立项建设项目有关事宜的通知》(辽教发〔201342号)和《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确定“辽宁省职业教育创新型实训基地”2012年立项建设项目有关事宜的通知》(辽教发〔201343号)精神,我院烹饪工艺与营养专业被确定为“辽宁省对接产业集群省级职业教育示范专业”2012年立项建设项目,酒店管理专业被确定为“辽宁省职业教育创新型实训基地”2012年立项建设项目。项目自建设任务书批复下达之日起开始建设,建设期3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酒店管理学院要认真组织填报《辽宁省对接产业集群省级职业教育示范专业建设项目建设任务书》(附件1)和《辽宁省职业教育创新型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建设任务书》(附件2),其中省财政投入资金必须按照省财政实际下达资金填报。

二、教务处将加强对项目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与指导,并根据上级要求及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有关问题反馈给省教育厅和财政厅。

三、省教育厅、财政厅将对照《项目建设任务书》,不定期对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进行检查。对未按立项要求建设项目,以及资金使用不合规等现象进行严肃处理,全额收回省专项资金,并且2年内不得申报相关建设项目。

四、酒店管理学院要组织相关专业教师充分调研,深入研讨,广泛论证,将填报《项目建设任务书》的过程,作为学习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水平、促进专业建设的一次良好契机,切实抓紧抓好,落到实处。

五、要按照我院《教学重大事项咨询论证制度》对《项目建设任务书》进行逐级论证,不断完善,坚持高标准建设。

六、酒店管理学院于 4 15 日前 将《项目建设任务书》及相关论证材料报送教务处。

附件1:《辽宁省对接产业集群省级职业教育示范专业建设项目建设任务书(体例格式)》

附件2:“辽宁省职业教育创新型实训基地”项目建设任务书(体例格式)

 

 

                     教 务 处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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