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严格教学基本规范,保证教学质量,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即将进行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检查时间
10
月22日
-
11
月2
日
二、教学检查内容
(一)教学条件检查
各教学单位积极配合教务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实训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对各项教学条件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实训设备情况和教学场所的卫生情况。
(二)教学文件检查
检查各专业课程教学进度的执行情况,教案的编写情况,电子课件的制作情况,学生作业的完成情况。
(三)教学秩序检查
各教学单位主任、书记、专业(教研室)主任,应深入课堂,全面检查教学秩序。学院领导、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将进行全面检查。
三、教研活动
1.各教学单位应分别召开一次本部门的教师座谈会和学生代表座谈会;学院将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
2.各教学单位组织本部门教师集体听课评课。主任、书记、专业(教研室)主任随堂听课不少于2次,做好听课记录并与任课教师课后交流。
3.各教学单位以教研室为单位召开集中教学研讨活动,重点对专业课程体系建设方面进行研讨,并做好记录。
三、检查程序
(一)系部自查自评
各教学单位在规定时间内,重点抓好教学条件、教学文件、教学秩序的检查和评价工作,组织好教研活动,并做好自查总结。
(二)学院检查评价
在规定时间内,学院组织教学督导和有关专家、工作人员,检查与评价各单位自查自评落实情况。
四、其他事宜
1.各单位在进行各项教学检查时,请填写“教学检查纪实”,表格可到教务处领取。
2.学院召开的学生代表座谈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请各系部于
11
月
5
日
下班前将“期中教学检查自查总结”上交教务处,自查总结内容应包含检查情况、听评课情况、座谈会情况和教研活动情况。
期中教学检查是学院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请各教学单位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积极认真的做好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检查结束后应根据本部门的检查情况和学院的要求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在后半学期的教学工作中不断改进管理方式,立足实效,切实做好过程管理。
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