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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严格教学基本规范,保证教学质量,经学院同意,现决定在新学期开课伊始开展期初教学检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检查时间

220-3月2

二、教学检查内容

(一)教学条件检查

各系部积极配合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后勤管理处、教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开学前各项教学条件准备及检查工作,主要包括实训教学准备情况(各设备完好率及运行状态)、教学场所(教室、机房等)准备情况。做到工作提前安排,情况及时沟通,问题及时处理,保证各项教学设施设备能够满足教学工作需要。

(二)教学文件检查

检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执行和教学计划落实情况;课程标准制订和完善情况,新开课程标准制订与审批情况;毕业论文(设计)实施计划以及指导落实情况;课程教学进度编制情况,课程考核方案编制情况,备课环节落实情况,教学课件、教案准备情况。各系部以专业教研室为单位,组织全体教师查阅任课教师有关实证性材料,有效开展备课环节、课程考核模式评价工作。各系部重点指导各班级规范填写“班级日志”,重点检查教师编制的课程教学进度与“班级日志”填写的实际授课进度的一致性,并在检查结束时与任课教师交流反馈教学意见建议。

(三)教学秩序检查

新学期开学第一天(227),各系部党政负责人以及专业主任,应深入课堂,全面检查各班教学秩序。学院领导、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将进行全面检查。

新学期开学第一周,各教学单位要检查学生出勤情况、教师到课情况和课堂教学(特别是外聘教师、新开课教师课堂教学)基本运行情况。各系部主任、书记、专业(教研室)主任,在开学第一周随堂听课不少于1次,并在听课结束时与任课教师交流反馈教学意见建议。

三、检查程序

(一)系部自查自评

各系部在规定时间内,重点抓好教学条件、教学文件、教学秩序的检查和评价工工作,并做好自查总结。

(二)学校检查评价

在规定时间内,学院组织教学督导和有关专家、工作人员,检查与评价各系部的3项工作自查自评落实情况。

四、其他事宜

1.各系部在进行各项教学检查时,请填写“教学检查纪实”,表格可到教务处领取。

2.请各系部于227下班前将本系部学生返校人数上报教务处。

3.请各系部于228下班前将学期授课计划(实训周计划)及考试方案纸质版(专业主任、系部主任签字)上交教务处。

4.请各系部于32下班前将“期初教学自查总结”上交教务处。

 

  

 

 

 

 

   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