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人才培养方案是学校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和基本要求的总体设计和实施方案,是学校组织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专业内涵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进学分制改革落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修订我院2021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修订原则
1.依据《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号)、《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5〕6号)、《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等文件精神,组织修订人才培养方案。
2.保持人才培养方案的连贯性,按照《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职业学院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要求,结合人才需求现状、专业特色及发展实际修订2021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3.坚持立德树人,加强课程思政建设。在教书育人过程中,既要注重学生知识的传授和能力的培养,又要做好学生的思想引领和价值观塑造,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教育教学的全过程,实现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
4.坚持“五育”并举,落实“德技并修”育人机制,突出德育实效、提升智育水平、强化体育锻炼、增强美育熏陶、加强劳动教育,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体系,将专业精神、职业精神和工匠精神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
5.坚持标准引领,促进特色发展。以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为基本遵循,主要包括专业目录、专业教学标准、公共基础必修课课程标准、顶岗实习标准、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标准(仪器设备配备规范)等,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有关课程设置、教育教学内容等方面的要求,对接有关职业标准,服务地方和行业发展需求,鼓励高于标准、体现特色。
6.坚持多方参与,促进产教融合。工作规划设计、方案研究起草、论证审定等各环节要注重充分发挥行业企业作用,要充分考虑学校师生意见,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避免闭门造车、照搬照用;方案整体设计应体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新要求,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落实到人才培养过程中,课程教学内容及时反映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
7.2021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原则上参照2020级培养方案,对照《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和专业简介,修(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二、修订的具体做法
(一)调研论证分析阶段。开专业建设委员会,研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工作。各专业建设委员会应吸收行业企业专家、教科研人员、一线教师和学生(毕业生)代表参加。广泛深入开展相关产业发展趋势分析和区域行业企业调研,开展面向毕业生的跟踪调研和面向在校生的学情调研,形成专业人才培养调研报告,对专业面向的职业岗位(群)进行典型工作任务与职业能力分析。
(二)研究起草阶段。参照《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调研和职业能力分析结果,研究起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准确定位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合理构建课程体系、安排教学进程,明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资源、教学条件保障等要求。
1.按照人才培养方案模板(详见附件1)修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请严格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板格式编写,不要随意调整或删减栏目。
2.公共基础课程具体安排教务处统一安排,2021级人才培养培养较2020级人才培养方案体育课程学分数和学时数发生变化。(详见附件1)
3.关于部分课程的安排。由于部分课程限于场地、师资等因素,需不同专业分学期开设。各专业之间要相互沟通、注意教学资源的合理利用,尽可能使各学期实训室负荷均衡。
4.学时安排应根据学生的认知特点和成长规律,注重各类课程学时的科学合理分配;可根据专业特点与相关行业生产特点灵活设置大小学期。
每学年教学时间不少于40周,周学时一般为24学时,周学时最多不超过26学时,总学时数约为2500-2800,顶岗实习一般按每周24-30学时计算。每学时40分钟。
学分与学时的换算。一般16学时计为1个学分,三年制高职总学分一般不少于140学分。军训、入学教育、社会实践、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毕业教育)等,以1周为1学分。
高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学时应不少于总学时的25%。必须保证学生修完公共基础必修课程的内容和总学时数。选修课教学时数占总学时的比例均应不少于10%。
学生顶岗实习一般为6个月,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工学交替、多学期、分段式等多种形式组织实施。实践部分按每周30学时1学分计,理论部分(含实验)原则上按16学时1学分计。超过8学时不足16学时的部分计0.5学分,不足8学时的部分不计学分。
5.各专业的课程名称(包括专业技能实训)应统一、完整;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主要内容(即课程描述)应简明扼要、规范,并体现该课程学习的知识目标、能力目标和素质目标。课程代码按照教务处下发的编码规则进行编码。专业核心课程用“★”标注。各专业的专业代码和课程代码请按照学院统一要求。(详见附件2)
6.2021级人才培养方案中加入了劳动教育的相关内容,各专业在实训周中开展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专题教育不少于16学时,详见模板中附表6劳动周时间分配表。
(三)组织论证、审议、修订、公布实施阶段。召开专业建设委会和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会议论证、审议、修订人才培养方案。
三、上报材料要求
1.所有专业及专业方向人才培养方案于5月20日之前以学院为单位上报教务处。
2.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不得出现内容、文字、逻辑、数据上的错误。要求文字内容语句通顺,无错别字,不得出现低级错误;数据统计、计算正确,不得前后矛盾;人才培养方案中“教学计划与教学进程表”与其余各表的逻辑关系、数据关系必须正确。
3.文档格式要求(详见附件3),请各专业严格按照排版要求进行排版。
4.上报材料包括2021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电子版一式一份,纸质签字审核版一式一份(纸质签字版正式开学第一周的周五上交)。
5.联系方式
联系人:耿芳
联系电话:13897904045
附件:
附件1:2021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板
附件2:课程代码编写规则
附件3:人才培养方案格式规范
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