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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校院两级教学工作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二级院部: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教学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管理,根据《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章程》,学院决定开展第二届校院两级教学工作委员会换届工作。新一届教学工作委员会委员的产生要遵循自下而上、选举推荐的民主过程,教学工作委员会的组成要体现委员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的合理性,保证教学工作委员会能够有效履行职责,为充分发挥教学力量在学院治理中的作用提供组织保障。

一、校级教学工作委员会换届工作

1.基本条件

校级教学工作委员会委员应具备以下条件:践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和良好的师德师风,为人正派、学风端正、原则性强、顾全大局,关注学校教学工作;掌握职业教育教学发展规律,熟悉教育教学工作,参与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研究生以上学历,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或管理经验;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教学工作委员会委员职责。

2.工作要求

(1)各院部要高度重视教学工作委员会组建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原则,把握标准,实事求是,保证教学工作委员会的代表性、权威性、公正性,保障教学工作委员会规范有效运行。

(2)各二级院部在组织推荐教学工作委员会委员时,要充分考虑各专业结构、教学水平、人员结构和年龄结构,要从基层单位整体发展的角度确定推荐人选,保证教学工作委员会委员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同时要充分尊重教师个人意愿,保证其公正履行委员职责,按时参加教学工作委员会会议,积极完成教学工作委员会工作。

(3)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换届期间,第一届教学工作委员会继续行使教学工作委员会职权,至第二届教学工作委员会产生为止。

3.推荐及选聘程序

校级教学工作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名,委员15-30人;原则上由学院院长、分管教学的副院长,二级院部行政负责人,教务处、学生处、科研处、信息技术中心、各教学院部、质量监控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各二级院部的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等组成。校级教学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和组织工作,办公室挂靠教务处,教务处处长兼办公室主任,教务处副处长兼秘书长。

各二级院部可推荐校级教学工作委员会委员候选人3人,其中二级学院行政领导1人、代表2人。学院根据二级院部的推荐名单择优选聘人员组成学院第二届教学工作委员会,并在校园网公示5天以上。

3.工作职责及聘期

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根据学院授权,依法履行对学院教学运行、发展、改革和管理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评议、指导、监督和咨询等职责。

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委员原则上每届任期二年。

二、二级院部教学工作委员会换届工作

1.基本条件

践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和良好的师德师风,为人正派、学风端正、原则性强,关注院部教学工作;掌握职业教学发展规律,熟悉教育教学工作,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原则上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硕士学位,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教学工作委员会委员职责。

2.人员构成

二级院部教学工作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人,委员5-7人。主任委员原则上由二级院部负责人担任,副主任委员原则上由主管教学的副院长(副主任)担任,委员遵循自下而上民主推荐、公开公正的遴选方式产生。委员原则上由教授、副教授或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担任,委员专业背景应涵盖本学院主要专业。各二级院部教学工作委员会设秘书1人。

各二级院部教学工作委员会委员的名单,需在院部网站公示3天以上。

3.工作职责及聘期

各二级院部教学工作委员会依法履行对二级院部的教学运行、发展、改革和管理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评议、指导、监督和咨询等职责。

各二级院部教学工作委员会的聘期一般为二年。

三、有关材料及要求

请各相关部门、各二级院部认真做好校级教学工作委员会委员推荐及院级教学工作委员会换届工作,二级院部党组织对候选人的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严格把关,并将《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第二届教学工作委员会推荐表》(见附件1)《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第二届教学工作委员会委员推荐名单汇总表》(见附件2)和《二级院部教学工作委员会委员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于2021年7月5日12:00前将电子稿发送至邮箱245496956@qq.com,联系人:任淼,电话:15840059883。纸质版请院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院部公章,于2021年7月5日12:00交到教务处。

 

 

                                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