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职业院校实习排查整改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请各二级学院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中实习有关规定,报送顶岗实习整改情况工作报告。
一、排查内容
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中实习有关规定,从实习组织、实习管理、实习考核、安全职责和保障措施等方面入手,全面排查职业院校实习情况,认真核查实习管理工作中是否存在管理疏漏、风险,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等问题,其中重点排查通过中介安排学生实习、收取实习单位费用问题,以及违反1个“严禁”、27个“不得”等底线红线问题。
二、材料报送
各二级学院应根据排查情况形成工作报告,包括实习整体情况、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等,于2022年7月22日将顶岗实习整改情况工作报告和实习管理专项排查台帐的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纸质版请在开学后交至教务处。
附件:职业院校实习管理专项排查台帐
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22年7月13日